父亲出钱购的房子,房产证写我的名字,产权归谁?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产权归子女所有。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如果说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子女的名字,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子女所拥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话,可以说是赠予。
虽然是父亲出钱买的房子,但因为产权证是儿子的名字,因此,这个房子的产权应该属于儿子。父亲想把产权证改成自己的名字,那就要经过儿子的同意了。如果儿子已经结婚,还涉及到儿媳的问题。因问题具体,无法分析各种可能性,建议当面详细咨询律师。
父亲出钱购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产权当然是归你所有。因为钱虽然是你父亲出钱购买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你名字。那么这个房产证就是应该属于你的。那么产权当然是属于你的。
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字,但钱是父母出的,房屋的所有权归儿子所有。房屋的产权是以不动产权登记簿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你对房产拥有所有权。但是房子的钱是你父母出的,如果你们没有协议,只能证明房子的钱是你向父母借的,父母没有所有权。如果是以你的名字购买的,房子实际的产权应该是你父母的,你没有对房子的所有权。
父母出钱,写的是你的名字,按照物权法和婚姻法的规定,这是你父母指定赠与给你的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了,其他人(包括你哥哥)是没有权利来分的。是你的财产,不是你父母的遗产了,当然你哥哥不能够继承。你如果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要处分该财产的话,你父母也干涉不了。
父亲出钱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名,此房归谁所有?
房产归儿子所有,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儿子,所以房屋的所有权归儿子。具体条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字,但钱是父母出的,房屋的所有权归儿子所有。房屋的产权是以不动产权登记簿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如果是儿媳的名字,那么应该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媳妇没有权利分房,因为那套房子是父母赠予孩子的,是孩子个人所有。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和儿媳妇离婚了,儿媳妇并没有权利去分得房子的所有权。因为在房产证上并没有儿媳妇的名字,同时儿子和儿媳妇在结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儿子做婚前公证。
我认为儿媳是没份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该套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对儿子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和儿媳无关。其次,像这样的情况,男方父母一般会在赠予房产的时候给出书面说明,该套房产是属于儿子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有。
所以说,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并且明确规定是对儿子的个人赠与,那么为儿子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话,那么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新法是否成夫妻共有了?
第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只要没有做明确的规定,那么就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主观: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对一方的赠与,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双方有约定,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如果出资给子女买房,那原则上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不过,要是在结婚之前出资购买或者虽然是在结婚之后出资购买,但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此时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日后,就算夫妻离婚,也不能要求对该房产作出分割。
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女方父亲出钱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女方父亲出钱买的关房的话,是夫妻双方婚前进行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进行购买的话,那么除非是明确的表示是赠送于个人的话,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
但要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此时不论房子登记在哪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共有。
法律分析: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视为父母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仍然可以请求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亲出钱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名,此房归谁所有
1、法律分析:可以,如父母购房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登记子女姓名的,则该房屋的产权归子女所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2、房产归儿子所有,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儿子,所以房屋的所有权归儿子。具体条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3、以产权证为准,那么这个房子的权属人是产权人,如果产权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儿子的,如果父母想收回房子的话可以提供出款凭证走法律程序可以向儿子索取,不过儿子还是有权办理房子抵押贷款或者买卖过户的权利。
4、法律分析:房子的所有权算儿子的,但是父母可以要求儿子还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5、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字,但钱是父母出的,房屋的所有权归儿子所有。房屋的产权是以不动产权登记簿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6、如果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而且是儿子婚前买的,那么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儿子婚后给买的,而且没有写只赠与儿子一个人的赠与合同,那么就是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儿媳的名字,那么应该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