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怎么写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书面或口头陈述。一份完整的证人证言应当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证人身份信息:包括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说明证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熟人、同事、亲戚等。
3.证言内容:证人应详细、客观地陈述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主要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行为、言语、结果等。证言应尽量全面、具体,涉及案件的关键要素。
4.证言真实性承诺:证人需在证言末尾声明证言内容的真实性,并承诺愿意为证言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例如:“我声明,以上证言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保证内容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下面是一个证人证言的示例:
证人:张三,男,1990年2月2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方式:138-XXXX-XXXX。
我与原告李四是同事,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我想就李四与王五之间的纠纷提供证言。
事件发生在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的会议室。当时,李四与王五因工作事宜发生争执。李四指责王五没有按时完成分配给他的任务,而王五反驳说李四没有给他足够的支持。双方越吵越激烈,李四不小心把王五的电脑打到地上,导致电脑损坏。
我本人目睹了事件的全过程。以上是我所知道的事实,我愿意为所述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证人:张三
2023年4月1日
证人证言怎么写书面
证人证言范本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证明内容: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单位证明如何判断是不是证人证言
所谓单位证明,系指以单位名义就涉及案件的事实或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书。
可见,单位证明的概念构成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单位证明是一种证明文书;
第二,单位证明是就涉及案件的事实或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书;
第三,单位证明是以单位名义出具的文书。
所谓单位证明的性质,亦即单位证明的法律属性,系指单位证明作为特定的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
所以说单位证明的性质应是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