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保修期是多少年?
房屋质保期一般是多少年 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等,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
楼房保修期一般是5年。楼房的保修期通常指的是开发商向购房者承诺的,对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提供免费保修的期限。这个期限一般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中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楼房的保修期通常设定为5年。这意味着,在房屋交付后的5年内,如果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责任进行免费维修。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工程的质保期通常在修缮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通常情况下可以在签订房屋维修工程合同时注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具体而言,基础工程如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等部分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电气管线等为2年,其他项目则由合同双方约定。
我国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2年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工程保修期是多久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同时,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期的一般约定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条例》的规定,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而对于其他建筑工程,工程保修期限一般约定为一年至两年不等。在实际合同中,还可能根据工程性质和工程规模等因素进行个性化约定。
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其保修期为五年。对于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其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其保修期为两年。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管线敷设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建筑装饰工程等建设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为了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品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民、法人等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黑龙江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任何在本省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进行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行为,均需遵循此条例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各方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条例强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必须依法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合作,不得肢解发包或迫使承包方低价竞标。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审查批准,重要的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什么法规?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
3、【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属于法规范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法规的法律效力高于规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于1998年颁布的一项法规,主要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中的各种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各方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条例强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必须依法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合作,不得肢解发包或迫使承包方低价竞标。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审查批准,重要的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4、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仅作出上述原则规定,并未明确工程施工现场要配备多少质量(管理)员。